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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cc项目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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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
    2023年MPAcc研究生申请“结业”或“退学”的通知
    发布日期:2023-06-12

     

   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41号令)、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〔2020100号)、《同济大学超期研究生管理规定》(同济研(〔201973号)等文件,对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(5年)并未完成论文答辩的学生将作退学处理。


    2018级MPAcc研究生如果在最长学习年限之前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,将根据其学分是否修满,按照以下流程分别进行分流处理:

    1. 个人申请结业:

    学生如已修满学位点规定的学分(含必修课、选修课、必修环节),并在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,符合结业条件,可填写《同济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》(附后)申请结业。

    1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发放结业证书。

    2 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,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符合结业要求的研究生予以结业,可在结业二年内(含2年)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请学位。

    3 个人结业申请必须在春季学期结束202371日)之前完成,未按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结业的资格,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。后续将无结业申请学位的可能。

    2. 个人申请退学

    1 学生未修满学分,可登录“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”(1.tongji.edu.cn)” “学籍异动退学”的方式申请个人退学,提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审批表》,然后送交导师签字,经学院上报OA申请个人退学。学生若自入学日期起学满1年及以上,将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。

    2 个人退学申请必须在春季学期结束202371日)之前完成,未按期提交的视为放弃,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。

    3. 统一退学处理

    对于未按期主动提出个人申请结业或退学的学生,学院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后(20239月份)启动清退流程,将《退学处理告知书》在本项目官网公示后,通过党政联席会集体决议,做统一退学处理,由学院通过OA流程上报研究生院。


    纸质的《结业申请表》、《学籍变动审批表》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名后务必于202371日前交到同济大学中法中心A304室 沈老师处。


    • 附件【结业申请表.pdf】已下载